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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9, 2018

54791_rns_2018-03-29_85242ee3-48e1-4eec-9a3e-d9740de0701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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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 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 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山新”、“公司”)2017 年度向原 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起承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对银宝山新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178 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72元。公司共募集资金340,681,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1,305,220.77元,募集资金净额299,376,379.23元。截止2015 年12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 华验字[2015]00128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石岩支行 44250100016500000056 54,410,300.00 7,212,231.60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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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账号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存储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 44301560043173130000 73,412,755.00 7,682,481.33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 7441910182600094733 26,744,424.23 --- 活期
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 774466507347 144,808,900.00 14,315,591.93 活期
天津银行开发区 703814201070002434 --- 494661276 活期
支行 ,,.
合 计 --- 299,376,379.23 34,156,917.62 ---
二、本次拟变更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综合考虑公司与银行合作计划、公司经营管理及发 展要求等因素,公司拟注销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301560043173130000),并将前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中国银行深 圳石岩支行新设立的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截至2017 年12 月30 日,前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682,481.33 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日的账户余额为准。

公司将于资金转入到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专户后,及时与保荐机构、专户 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 用。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内部程序情况

2018 年 3 月 29 日,银宝山新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注销国 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专户,并在中国银行深圳石岩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专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 查阅了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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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户等议案文件,中金公司对银宝山新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符合 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银宝山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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