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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5

Jan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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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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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

  •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7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年2 月7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票提案
以下提案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1.01 选举张海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贤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2.01 选举董昆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 选举赵璐璐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 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2月10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 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 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楼606 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楼 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

3

  • 4.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恒泰产业大厦6

  • 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 月13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提案2.00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方式亦同。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5

  • 1.投票时间:2025 年2 月1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2 月13 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5 年2 月13 日下午15: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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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企业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股东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注: 1、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等确保能联系到 受托人的方式; 2、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使本人(本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的,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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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 年2 月13 日召开的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
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选举票数
(股)
1.01 选举张海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贤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选举票数
(股)
2.01 选举董昆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2.02 选举赵璐璐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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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 多选无效。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 5.如委托人对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 6.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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