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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ILVER BASIS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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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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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3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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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年5 月12 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的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5.00 《关于2023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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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陈文正先生、王彩章先生分别向 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17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 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 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粤商大厦 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粤商大 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3

“股东大会”字样。

  • 4.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塘坑路1号粤商

大厦6楼606室,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邮编:51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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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5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5 月19 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3 年5 月19 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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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 年5 月19 日召开的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融资计划
的议案》
5.00 《关于2023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注: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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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 做出投票指示。

  •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

  • 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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