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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Sep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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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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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9)。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 使表决权,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周一)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6 日(周三)

  • 7、出席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2、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 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 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陈晟

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 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投资建设马来西亚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一期
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

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