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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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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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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4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45,250,377.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11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 会验字[2016]G14000250390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2017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24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 发行费用7,316,55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83,450.00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80003600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 加:累计利 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净额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 额 |
||||
|---|---|---|---|---|---|
| 减:以前年度 已使用金额 |
减:本年使用 金额 |
||||
| 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
|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
604,249,622.64 | 2,139,707.96 | 580,779,144.91 | 24,801,838.53 | 808,347.16 |
| 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
472,683,450.00 | 1,579,505.74 | - | 375,164,783.71 | 99,098,172.03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605,580,983.44 元, 其中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505,570,971.77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8,415,771.45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10,011.67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75,164,783.71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 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2
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 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 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常州星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 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天风证券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 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此,恒泰长财证券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已与公司签署《保 荐协议的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天 风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金剩余部分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 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星源及保 荐机构天风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天风证券 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 据上述议案,2018年3月2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盐田支行4000020929200370921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10333935 账户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523571415443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
的规定,公司、常州星源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中国银行常 州武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99,906,519.19元。募集资金的 存储情况如下:
| 存款余额(单 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备注 | |
| 4000020929200345314 | - | 已销户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
| 2000191849001137 | 808,347.16 | ||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 698721951 | - | 已销户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
| 8110301013300144812 | - | 已销户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 1105020229000327266 | - | 已销户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
| 4000020929200370921 | 62,312,294.39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 |||
| 610333935 | 35,620,454.49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
| 523571415443 | 1,165,423.15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
| 99,906,519.19 | |||
| 合计 | |||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60,424.96 | 2,480.18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1 |
|||||||||||||
| 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5,663.25 | 60,558.1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注2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1 |
|||||||||||||
| 42.4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达 | 止 | |||||||||||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3)=(2)/(1) |
项目到 定使 |
本报告 | 截报告 期末累 |
是否可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
| 预可 状态 |
期实现 | 计 实现的效 |
达到预 | ||||||||||
| 用日 期 |
的效益 | 益 | 计效益 | ||||||||||
| 第三代高性能动 力锂离子电池隔 膜生产线扩建项 目 注3 |
是 | 38,263.98 | 12,600.73 | - | 12,600.73 | 100.00% | 不适用 | 2,520.80 | 9,874.10 | 不适用 | 否 | ||
| 功能膜研发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 注4 |
否 | 3,566.00 | 3,566.00 | 233.13 | 3,492.49 | 97.94% | 2017年12 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偿还部分银行借 款 注5 |
否 | 8,594.98 | 8,594.98 | - | 8,594.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注6 |
|||||||||||||
| 年产36000万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 湿法隔膜及涂覆 隔膜项目 注7 |
否 | 不适用 | 25,663.25 | 2,247.05 | 25,663.25 | 100.00% | 2019年12 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60,424.96 | 60,424.96 | 2,480.18 | 60,351.45 | - | - | 2,520.80 | 9,874.10 | - | - | ||
| 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 要是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 年6 月6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5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 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 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 2、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 益,主要是该项目主要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 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注3”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注3” |
|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中11,841.58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 具“广会专字[2016]G14000250413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7 年1 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1、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产生利息1.34万元,公司将其转出作为流动资金用途。截 至2017年12月31日,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累计使用8,596.32万元,其中归还借款 8,594.98万元,利息转出1.34万元。该项目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17年将其销户。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产生利息1.00万元,公司将其转出作为流动资金用途。截至2017 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0,001.00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利息转出1.00 万元。该项目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7 年将其销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6
说明:
注 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和包括“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转至“年产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后的支出。
注 2 : 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 (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转至“年产 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
注 3 :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8,263.98万元,截至2018年6 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2,600.7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州经济 开发区负责实施。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 25,805.23万元(募集资金25,663.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 转至“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
注 4 : “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566.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际投入 金额为3,492.49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差异为73.5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研发设 备正在选型,型号确定有所延迟,导致截至2018年6月30日“功能膜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尚有余额, 预计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将于2018年下半年使用完毕。
注 5 : “偿还部分银行借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8,594.98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 8,594.98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产生差异,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截 至2017年度该账户销户时,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34万元,公司2017年度已将其转出作为补 充流动资金。
注 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产生差异,该项目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截至2017年 度该账户销户时,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00万元,公司2017年度已将其转出作为补充流动资 金。
注 7 :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 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详见注3。总投资预计16亿元人民币,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人民币 25,663.25万元(不包括变更时已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41.98万元),其余 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18年6月30日,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25,663.25 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金额未有差异。这里的实际投入金额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204.31万元。
7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7,268.35 | 47,268.35 | 47,268.35 | 47,268.35 | 37,516.48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8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37,516.4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8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达到 | 止告 | ||||||||||||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3)=(2)/(1) |
项目 定使 |
本报告 | 截报 期末累计 |
是否可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
| 预可 用状态 |
期实现 | 实现的效 | 达到预 | ||||||||||
| 日 期 |
的效益 | 益 | 计效益 | ||||||||||
| 年产36000万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 湿法隔膜及涂覆 隔膜项目 |
否 | 47,268.35 | 47,268.35 | 37,516.48 | 37,516.48 | 79.37% | 2019年12 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47,268.35 | 47,268.35 | 37,516.48 | 37,516.48 | - | - | - | - | - | - | ||
|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目前工程尚未完工。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8: 由于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
8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变更后的 | |||||||||
| 变更后项 | 截至期末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 | 项目可行 | |||||||
| 变更后的项 | 对应的原 | 目拟投入 | 实际累计 | 投资进度 | 预定可使 | 是否达到 | |||
| 实际投入 | 实现的效 | 性是否发 | |||||||
| 目 | 承诺项目 | 募集资金 | 投入金额 | (3)=(2)/(1 | 用状态日 | 预计效益 | |||
| 金额 | 益 | 生重大变 | |||||||
| 总额(1) | (2) | ) | 期 | ||||||
| 化 | |||||||||
| 第三代高 | |||||||||
| 年产36000 | |||||||||
| 性能动力 | |||||||||
| 万平方米锂 | |||||||||
| 锂离子电 | 2019年12 |
||||||||
| 离子电池湿 | 25,663.25 | 2,247.05 |
25,663.2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池隔膜生 | 月31日 |
||||||||
| 法隔膜及涂 | |||||||||
| 产线扩建 | |||||||||
| 覆隔膜项目 | |||||||||
| 项目 | |||||||||
| 合计 | -- | 25,663.25 | 2,247.05 |
25,663.25 |
-- |
-- | 0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 详见“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之“首次 | ||||||||
|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 ||||||||
| “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实现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 |||||||||
| 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该项目主要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 | |||||||||
|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
| 不适用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由公司在华南基 地(一期)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 变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 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 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款项25,805.23万元(包括利息净收入141.98万元)转至“年产 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
-
“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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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调整,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 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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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提高了对能量密度水平的要求。
在2016年及以前,新能源汽车普遍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但由于磷酸铁锂能量密 度低,导致只有在客车领域和少数技术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家能够达到上述《通知》中规定的 相关标准。为满足《通知》的相关要求,目前众多动力电池厂家所采用的正极材料已经开始 逐步向能量密度较高的三元材料进行转化,而湿法涂覆隔膜更适用于三元材料。因此,受国 家有关政策调整的影响,湿法涂覆隔膜的应用得到极大提高。
(2)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推动湿法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公司产品的终端市场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随着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支 持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最早的公交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向动力乘用车方 向全面发展。近年来消费者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认可程度在不断提升,使得乘用车在整个新能 源汽车行业中的占比越来越高。此外,根据此前国家公布的三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采用 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占主要部分,占比分别为65.6%、66.67%及89.47%。因此,随着采 用三元电池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大大释放了适用于三元材料的湿法涂 覆隔膜的市场需求。
(3)提高湿法涂覆隔膜的业务比重可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作为业内少数可以同时量产干法和湿法隔膜的锂离子电池隔膜厂商,公司主营干法和湿 法隔膜业务,多年来的实际生产经验积累了大量成熟可靠的技术,干法和湿法隔膜产品均已 达到业内先进的工艺水平。由于此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普遍采用的是磷酸铁锂技术,对于 干法隔膜的需求不断增长。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发行上市前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建设“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干法隔膜产能得到极大提升。
但目前公司湿法隔膜产能规模较小,干、湿法结构比例严重失调,这种状况将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的标准,市场环 境发生较大的变化,湿法涂覆隔膜需求大幅上升,公司现有的湿法产能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 要,严重制约了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增长性的提升。
因此,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完善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保障湿法隔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是十分必要的。此次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为适应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加大湿法隔膜的业务比重,不涉 及改变主营业务。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原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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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 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并由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负 责实施。
-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2、闲置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 2018年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18,000.00万元,截至 2018年6 月 30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552,328.77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中11,841.58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 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 字[2016]G14000250413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 年1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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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实际投资 项目 |
截止2018 年 6 月30 日累 计实现效益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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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计效 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万元)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
| 序 号 |
项目 | 万元 ) |
|||||
| 名称 |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2018 年1-6 月 | |||
| 1 | 第三代高性能 动力锂离子电 池隔膜生产线 扩建项目 |
年均利 润总额 7,098.98 |
3,506.33 | 3,846.97 | 2,520.80 | 9,874.10 | 不适用 |
| 2 | 年产36000万 平方米锂离子电 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项目 |
达产年 度可实 现净利 润27,56 6.00 |
- | - | - | - | 未完工 |
注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主要是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 产线扩建项目”变更为“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由全资 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
2、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到预计 效益,主要是该项目主要由“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更而来, 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披露完整,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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