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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EICHI TECHNOLOGIES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Sep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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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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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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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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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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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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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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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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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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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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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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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相符。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15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按照公 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