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SDG INFORMATION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4

Nov 26, 2004

53591_rns_2004-11-26_b7d0a8a1-0105-4637-87f0-ff371c4d929a.html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巨潮资讯

┈┈┈┈┈┈┈┈┈┈┈┈┈┈ ┈┈┈┈┈┈┈┈┈┈┈┈┈┈

**特发信息:关于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份的公告

**2004-11-27 06:30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04-1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股份过户的确认文件,文件显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71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给公司第一大股东暨控股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经公司向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了解,因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与深圳市

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经济纠纷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

团)公司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公司710万股股份抵偿给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上述710万股股份过户后,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由74,657,800

股增加到81,757,800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86%变为32.7%;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由53,323,700股下降到46,223,700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21.33%变为18.4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需要特别说明: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深

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深圳市通讯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56.16%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对本公司的控制权没有任何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

Copyright©2001 Shenzhen Securities Informatio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