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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alubris Pharmaceutical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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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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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立泰”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信立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3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68,800,53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 28.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1,871,177.95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合计 18,318,711.78 元【承销和保荐费 用合计 19,518,711.78 元(含税),其中公司前期已付保荐费 120 万元】后的余额 1,933,552,466.17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1 号)。

募集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投入(万元)

1

1 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 195,157.98 146,007.00
1.1 SAL0951恩那司他中国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7,272.03 48,798.00
1.2 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1,094.46 52,329.00
1.3 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1-抗HER3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国
I/II/III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35,920.44 26,380.00
1.4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
市注册项目
15,753.78 9,250.00
1.5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
市注册项目
15,117.26 9,25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9,180.12 49,180.12
合计 244,338.10 195,187.12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 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 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5-10066 号),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 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12,970.64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197.08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万元)
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
册项目
11,508.53 11,508.53
2 S086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II/III期临床研究及
上市注册项目
1,111.75 1,111.75
3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307.96 307.96

2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万元)
4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42.40 42.40
合计 12,970.64 12,970.64

同时,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97.08 万元(不含税),具 体如下:

序号 类别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万元)
1 保荐服务 113.21 113.21
2 律师服务 67.63 67.63
3 审计验资 3.68 3.68
4 出具法律意见书 8.98 8.98
5 材料制作 3.58 3.58
合计 197.08 197.08

四、履行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 12,970.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97.08 万元(不含税)。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970.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97.08 万元(不含税),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

3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2,970.6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97.08 万元(不含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项决策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鉴证程序,出具了《深圳信 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5-10066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

信立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其披露并承诺 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信 立泰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 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4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信立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5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吴 宜 史宗汉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