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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Salubris Pharmaceutical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3
Ma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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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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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21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需要 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
(六)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
-
(七) 会议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主楼(B
-
座)37 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一) 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1.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
| 4.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 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 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 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 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 上市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说明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 性分析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有 关事宜的议案 |
√ |
(二) 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要求,上述议案四、五、七至十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议案七至十六将作为特别 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 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七至议案十六,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 披露情况
上述第 1、3 至 16 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 议案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5、7-16 项议案已经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发表有关独立意见。详见 2023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 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 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3 年 3 月 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 B 座 37 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 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 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 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 姓名:杨健锋
(2) 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 邮编:518040
- (4) 邮箱:[email protected]
2、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 备查文件
-
(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
(二)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4。
2、投票简称:信立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代理人姓名 (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 1.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 | |||
| 4.00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
√ | |||
| 5.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 案 |
√ |
| 9.00 |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
√ | |||
|---|---|---|---|---|---|
| 10.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上市 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 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 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背景、目的、商 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分拆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 说明: |
-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
-
中打“√”为准,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未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 权委托无效。
-
3、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