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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oadRover Technology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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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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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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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 职权和职责,依法对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状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审议情况 |
|---|---|---|---|
| 1 | 2020.02.18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
| 2 | 2020.04.27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 |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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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时间 | 届次 | 议案审议情况 |
|---|---|---|---|
|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0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
|||
| 3 | 2020.05.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 |
关于审议龙成集团《关于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承诺书》的议案。 |
| 4 | 2020.07.23 | 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临时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5 | 2020.10.29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临时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
| 6 | 2020.11.12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临时会 议 |
1、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议案; 2、关于改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股东大会共4次、董事会会议共5次,对会议召开 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 营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及发表的监事会意见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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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事项及和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决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审议了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包含季报、半年报、年报),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 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 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往来,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 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基本层面和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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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 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无异议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无对外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 保事项。
6.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截至2018年11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本息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全部使用完毕, 并于2018年11月14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关于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的资产收购及重大出售资产事宜。
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 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 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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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