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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idge 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Jan 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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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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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小玲,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艳辉,财务总监张 剑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84,37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的董事、高级副 总裁吴小玲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2.持有本公司股份40,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刘艳辉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3.持有本公司股份39,35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的财务总监张剑 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吴小玲,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刘艳辉,财务总监张剑辉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进行适当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吴小玲、刘艳辉、张剑辉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姓名 职务 持股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小玲 董事、高级副总裁 84,376 0.06%
刘艳辉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500 0.03%
张剑辉 财务总监 39,353 0.03%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2,766,542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原因

  • 1.个人资金需求;

  •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任职以来均未发生减持,现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

  •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适当减持。

    • (二)股份来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获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小玲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000 股,占总股本的0.01%;刘艳辉女士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100 股,占总股本的0.01%;张剑辉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9,800 股,占总股本的0.01%;吴小玲、刘艳辉和张剑辉合计拟减持不超过 40,900 股,占总股本的0.03%。

(四)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三 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自本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三 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七)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减资、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 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若的履行情况

吴小玲先生、刘艳辉女士、张剑辉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 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 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应

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案文件

  • 1.吴小玲、刘艳辉、张剑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