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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idge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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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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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 令 [ 第 167 号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 [2020]484 号,以下简称“《业务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 [2020]12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 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 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一创投行”)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 13:00-15:00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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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 公告的《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 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 缴款义务。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6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并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1 年 4 月 6 日( T-1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瑞捷工 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 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T-6 日) , 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69 倍。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 29.43 倍、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未 经审计)摊薄后市盈率为 35.50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120 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 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62,141.2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00,419.2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8,250.09 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169.12 万元。超出募投项 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 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 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2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1]837 号)。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 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深圳瑞捷”,网上申购代 码为“ 300977 ”。
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1,120 万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48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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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5% ,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 。本次发行 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89.66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对应的 2019 年市盈率为:
( 1 ) 22.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 ) 21.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 ) 29.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 ) 28.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对应的 2020 年市盈率为:
( 1 ) 26.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 2 ) 25.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 3 ) 35.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 4 ) 33.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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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35.69 倍(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T-6 日))。
5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419.20 万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 92,169.12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T-5 日)在《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 网,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 ) 查询。
6 、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 1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 9:15-11:30 , 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 进行新股申购。
( 2 )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1 年 4 月 2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 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3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 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1,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1 年 4 月 2 日( 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申购多只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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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4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 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 5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 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 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 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 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 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6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 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 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3 月 30 日( T-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证券 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 )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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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深圳瑞捷/发行人/公司 | 指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创投行 |
指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 价发行1,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 投资者 | 2021 年4 月7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1年4月2日(T-2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的规定。 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 T日 |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1年4月7日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注:本发行公告中,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89.66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对应的 2019 年市盈率为:
( 1 ) 22.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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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 2 ) 21.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 3 ) 29.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 4 ) 28.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对应的 2020 年市盈率为:
( 1 ) 26.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 2 ) 25.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 3 ) 35.5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 4 ) 33.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 则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T-6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5.69 倍。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T-6 日),与发行人业务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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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水平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3月29日 (含)前20个交 易日均价(元/ 股) |
2019年扣非 前EPS(元/ 股) |
2019年扣非 后EPS(元/ 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倍)-扣非前 |
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倍)-扣非后 |
|
|---|---|---|---|---|---|---|---|
| 300635.SZ | 中达安 | 21.40 | 0.4505 | 0.4452 | 47.49 | 48.06 | |
| 603909.SH | 合诚股份 | 17.05 | 0.5216 | 0.4702 | 32.68 | 36.25 | |
| 603183.SH | 建研院 | 7.98 | 0.4600 | 0.4200 | 17.36 | 19.01 | |
| 300675.SZ | 建科院 | 19.19 | 0.2497 | 0.0311 | 76.85 | 616.99 | |
| 603060.SH | 国检集团 | 25.70 | 0.6765 | 0.5244 | 38.00 | 49.02 | |
| 300215.SZ | 电科院 | 6.36 | 0.2200 | 0.1900 | 28.90 | 33.46 | |
| 002967.SZ | 广电计量 | 32.65 | 0.6600 | 0.5000 | 49.47 | 65.29 | |
| 算数平均值 | 41.53 | 124.01 | |||||
| 算数平均值(剔除建科院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 41.53 | 41.85 |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T-6 日)。
-
注: 1 、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
2 、其中,建科院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后)为异常值,计算算数平均值时同时列式
-
剔除其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
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对应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9.43 倍、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摊薄后市盈率为 35.50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和与发 行人业务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但仍 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 策。
(三)与业务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同行业公司中,目前国内涉足第三方工程评估的企业较少,国内A 股市场不 存在与公司从事完全相同业务的第三方工程评估业务的上市公司。为便于比较分 析,公司从业务特点出发,选取了业务类似的建筑领域监理类、建筑领域检测类、 其他领域检测类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其中,( 1 )对于工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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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业务而言,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工程评估服务具有项目数量多、项目单价低、项 目周期短等特点,与第三方检测类业务特点较为相似;( 2 )对于驻场管理类业 务而言,公司业务的开展领域主要在建筑工程领域,以房地产企业以及公共工程 建设单位为主,公司提供服务的行业领域和面向的客户与建筑领域监理服务较为 相似。
1 、销售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万元) |
同比 增长率 |
金额 (万元) |
同比 增长率 |
金额 (万元) |
同比 增长率 |
金额 (万元) |
||
| 建筑领域 监理类上 市公司 |
中达安(工程监理) | 16,173.22 | -21.52% | 49,482.76 | 12.51% | 43,982.37 | 26.03% | 34,898.62 |
| 合诚股份(监理业务) | - | - | 16,720.47 | 5.57% | 14,373.26 | -16.30% | 17,171.58 | |
| 建研院(工程监理) | - | - | 4,862.90 | 4.06% | 4,673.01 | 11.67% | 4,184.53 | |
| 年平均复合增长率 | - | 8.52% | ||||||
| 建筑领域 检测类上 市公司 |
建研院(工程检测) | - | - | 26,599.86 | 36.75% | 19,450.96 | 5.30% | 18,472.52 |
| 建科院(公信服务) | 3,987.18 | -12.69% | 12,667.52 | 21.64% | 10,413.64 | 12.20% | 9,281.39 | |
| 国检集团(检测服务) | - | 82,200.53 | 22.59% | 67,051.62 | 25.55% | 53,407.23 | ||
| 年平均复合增长率 | - | 20.30% | ||||||
| 其他领域 检测类上 市公司 |
电科院(检测业务) | 30,808.62 | -15.55% | 79,442.28 | 13.25% | 70,148.92 | 9.73% | 63,928.61 |
| 广电计量(检测服务) | 35,585.82 | -9.87% | 106,194.43 | 31.70% | 80,632.48 | 51.69% | 53,156.52 | |
| 年平均复合增长率 | - | 26.41% | ||||||
| 深圳瑞捷 | 19,692.69 | 4.54% | 49,647.66 | 59.95% | 31,038.98 | 78.44% | 17,394.73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
注:合诚股份、建研院、国检集团的各业务营业收入数据在其 2020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
由上表可见,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68.94% 。在 可比公司中,建筑领域监理类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复合增长率平均为 8.52% ,建筑 领域检测类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复合增长率平均为 20.30% ,其他领域检测类上市 公司相关业务复合增长率平均为 26.41% 。公司营业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估值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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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销售数量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数量变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业务种类 | 2020 年1-6 月 增长率 |
2019 年度 增长率 |
2018 年度 增长率 |
|---|---|---|---|---|
| 广电计量 | 可靠性与环境试验(项目个数) | - | - | 43.22% |
| 电磁兼容检测(项目个数) | - | - | 71.41% | |
| 食品检测(项目个数) | - | - | 51.39% | |
| 环保检测(项目个数) | - | - | 53.35% | |
| 化学分析(项目个数) | - | - | 32.51% | |
| 国检集团 | 检验服务(报告数量) | - | 24.34% | 22.31% |
| 深圳瑞捷 | 过程评估(标段次数) | - | 50.47% | 55.30% |
| 交付评估(标段次数) | - | 51.37% | 16.50% | |
| 专项评估(标段次数) | - | 57.73% | 156.32% | |
| 驻场管理(当年执行项目数量) | - | 85.29% | 112.50% |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
注: 1 、广电计量 2019 年报和 2020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检测服务项目个数,国检集团 2020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检测服务报告数量;
2 、公司 2020 年 1-6 月评估标段次数和驻场管理当年执行项目数量与 2019 年全年数据 不可比,因此上表中未列示。
由上表可见,广电计量各类检测业务销售数量的增长率在 32.51%-71.41% 之 间,国检集团检验服务销售数量增长率在 20% 以上。
公司工程评估服务中占比最高的为过程评估服务,其销售数量 2018 年和 2019 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55.30% 和 50.47% ,和广电计量检测服务增幅较为接近; 交付评估服务 2018 年和 2019 年销售数量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16.50% 和 51.37% , 也与广电计量处于同一水平;对于专项评估服务,由于报告期初收入规模较低, 且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工程质量个性化品质提升的需求,开发了幕墙专项、防 渗漏专项、桩基与基础专项等多个专项评估产品,因此其 2018 年和 2019 年销售 数量的同比增长率较高,分别达到 156.32% 和 57.73% ;驻场管理业务与专项评估 业务类似,报告期初收入规模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驻场管理业务的开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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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160.32% ,因此其 2018 年和 2019 年销售数量的同比增 长率较高,达到 337.50% 和 30.00% 。
2016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明确提出以产业升级和提高效率为导向,发展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产业。 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均属于上述工程咨询和检验检测行业,依托国家政策的支持及 良好的行业机遇,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发展势头良好。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12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480 万股,本次公 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网上发行数量为 1,12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 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89.66 元 / 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89.66 元 / 股、发行新股 1,120 万股计算 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419.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250.09 万元(不含税)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169.12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5日 2021年3月30日 (周二) |
刊登《招股说明书》、《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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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4日 2021年3月31日 (周三)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 T-3日 2021年4月1日 (周四) |
网上路演 |
| T-1日 2021年4月6日 (周二) |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 T日 2021年4月7日 (周三) |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
| T+1日 2021年4月8日 (周四)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 T+2日 2021年4月9日 (周五) |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
| T+3日 2021年4月12日 (周一)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包销金额 |
| T+4日 2021年4月13日 (周二) |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
- 注: 1 、 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 9:15-11:30 、 13:00-15:00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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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12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 9:15-11:30 , 13:00-15:00 ) 将 1,120 万股“深圳瑞捷”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 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9.66 元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深圳瑞捷”;申购代码为“ 300977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网上申购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 2021 年 4 月 2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 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1 年 4 月 2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 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发 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1,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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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 限售存托凭证份额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 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1,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 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 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 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3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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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前在与 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 9:15-11:30 、 13:00-15:00 ) 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 4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 5 )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 = (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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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4 月 7 日( 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 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 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4 月 8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8 日( T+1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4 月 8 日(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公告 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21 年 4 月 9 日(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 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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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1 年 4 月 12 日( T+3 日) 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T+3 日 16:00 结算 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 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一创投行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 ,即 336 万股。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请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 T+4 日)刊登的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四、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 1 、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 3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 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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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 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本次 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21 年 4 月 13 日( 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A3101 、 A3103 、 A3108 号 联系人:刘艳辉
电话: 0755-89509995 传真: 0755-8486264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咨询电话: 010-63212015 、 010-6321207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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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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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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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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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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