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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2
Dec 20, 2012
55247_rns_2012-12-20_686833b9-49d5-417b-abbf-51ec6db3c5b2.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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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鉴于近期部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和自愿放弃其应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相 应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从280万份调整为266万份,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从 48 人调整为 43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从244万股调整为230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从 48 人调整为 43 人。
2、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2年 12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以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 禁止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 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2 年 12月 20日,并同意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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