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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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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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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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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免于以要约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 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持有14,057.8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6.2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0,423,488股 (含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918.28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龚伟斌先生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的持股比例可能超过30%。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先生已做出承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龚伟斌所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未超过30%,其认购的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龚伟斌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超过30%,其认购的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中取得的股票所派生的股票(如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 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

龚伟斌先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取得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上述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 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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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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