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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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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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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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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向王伟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瑞丰光 电非公开发行A 股合计22,026,429 股,每股价格人民币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扣除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97,3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043 号《验资报告》, 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2 月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批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 行”)签订了《2016 年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户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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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7

瑞丰光电 兴业银行 长江保荐 338130100100057973 19,730 用于支付收购交易中现金
对价、交易的相关费用及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该专用账户资金1973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交易中现金对价及补充上市公司 流动资金。其中支付现金对价9400 万元,剩余部分及利息所得10343.485387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338130100100057973)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2016 年 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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