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1, 2016
55247_rns_2016-07-01_3ca6f5c8-3141-4dba-a404-f901597c31d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6年7月1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修订原因说明
1、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部分未被纳入激励计划人员经 认定现已满足纳入激励计划范围的条件、部分人员离职或发生岗位变动,鉴于此, 为更合理配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资源,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出的总份额不变。
2、将预留股份与首次授予股份一次性授予。
3、经公司2016年5月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 218,282,159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预案实际分配股息 4,365,643.18元人民币,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元结转到以后年度,2015年不进行送 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33,700,437股于2016年2 月4日上市,股本由218,282,159股变更为251,982,596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79,183 股,股本由251,982,596股变更为251,903,413股;故公司201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同步调整。
变更前: 以2015年末总股本218,282,1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现金红利0.2元(含税);
变更后: 以总股本251,903,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3306元(含税)。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
二、修订内容说明
- 1、对第四章第二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的修订
修订前: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86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三)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 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修订后: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1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三)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 或劳务关系。
2、对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数量”的修订
修订前:
特别提示: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6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 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198.2596万股的9.79%,其中,首次授予2345万股公司限 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198.2596万股的9.31%;预留123 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4.98%。
修订后:
特别提示:3、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68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 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190.3413万股的9.80%。
3、对第五章第二项“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修订
修订前: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68万股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198.2596万股的9.79%,其中,首次授予 2345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198.2596万股 的9.31%;预留123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4.98%。
修订后:
二、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68万股限制性股 票,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190.3413万股的9.80%。
4、对第五章第三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的修订
修订前: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 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
||
|---|---|---|---|---|
| 姓名 | 职务 | |||
| 吴强 | 董事、审计部经理 | 248 | 10.05% | 0.98% |
| 龙胜 | 董事 | 248 | 10.05% | 0.98% |
| 陈璟琳 | 董事、副总经理 | 248 | 10.05% | 0.98% |
| 庄继里 | 财务总监 | 230 | 9.32% | 0.91%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282 人) |
1371 | 55.55% | 5.44% | |
| 预留 | 123 | 4.98% | 0.49% | |
| 合计 | 2468 | 100% | 9.79% |
注:
-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
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权益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1%。
3、预留部分的授予须在每次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权益数量、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 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 予完成后的12 个月内授予。
修订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 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 |
||
|---|---|---|---|---|
| 职务 | ||||
| 姓名 | ||||
| 吴强 | 董事、副总经理 | 240 | 9.72% | 0.95% |
| 龙胜 | 董事 | 190 | 7.70% | 0.75% |
| 庄继里 | 财务总监 | 190 | 7.70% | 0.75%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148 人) |
1848 | 74.88% | 7.34% | |
| 合计 | 2468 | 100% | 9.80% |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权益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1%。
5、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修订前:
特别提示:5、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71元/股。授予价格 依据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1.42元的50%确定,为每股5.71元。
修订后:
特别提示:5、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71 元/股。授予价 格依据预案公告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1.42 元的50%确定,为每股5.71 元。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额 218,282,15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 元(含税),实施上 述分配预案实际分配股息4,365,643.18 元人民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33,700,437 股于2016 年 2 月4 日上市,股本由218,282,159 股变更为251,982,596 股;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79,183 股,股本由251,982,596 股变更为251,903,413 股;故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步调整。
变更前:以2015 年末总股本218,282,1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0.2 元(含税);
变更后:以总股本251,903,4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73306 元(含税)。
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由5.71元/股调整为5.693元/股。)
修订前:
第五章第五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71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5.7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 2、本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价格依据预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1.42元的50%确定,为每股5.71元。
- 3、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 依据摘要披露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修订后:
第五章第五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693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5.69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 2、本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授予价格依据预案公告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1.42 元的50%确定,为每股5.71 元。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额
218,282,15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 元(含税),实施上 述分配预案实际分配股息4,365,643.18 元人民币。
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33,700,437 股于2016 年 2 月4 日上市,股本由218,282,159 股变更为251,982,596 股;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79,183 股,股本由251,982,596 股变更为251,903,413 股;故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步调整。
变更前:以2015 年末总股本218,282,1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0.2 元(含税);
变更后:以总股本251,903,4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73306 元(含税)。
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由5.71元/股调整为5.693元/股。)
- 6、删除有关预留的内容
(一)特别提示、解锁安排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预留部分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
||
|---|---|---|
|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
| 第一次解锁 |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次解锁 | 自预留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预留解锁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预留第一个解锁期 | 以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 预留第二个解锁期 | 以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 picture [27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 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