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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Sep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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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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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02,747.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997,252.09 元。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募集金额为240,344,300.00 元,超募24,652,952.09 元。经五 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04 号《验资报 告》,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7 月7 日全部到位。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关于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一号——超募资金使用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公司决定对全部超募资金提出 以下使用计划。

1、归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12,200,000.00元;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大,应收款和存货呈同比例增长,公司流动资金出现 紧张局面,而中国银行借款1,220万元将于9月17日归还720万元、12月15日归还 500万元。为减少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中的12,200,000.00元用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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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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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12,200,000.00元。

2、补充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12,453,000.00元。

由于应收款和存货的增长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中的 12,453,000.00补充公司永久性流动资金。

本次为公司第一次使用超募资金,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后,公司将不 存在剩余超募资金。

二、公司承诺

公司郑重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自使用超 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 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李丽、张会生对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保荐机构的意见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龙证券认为:瑞丰光电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瑞丰光电审议发 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授权,已经瑞丰光电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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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5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瑞丰光电抓住 市场机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华龙证 券同意瑞丰光电制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同时,华龙证券将持续关注瑞丰光电超募资金的使用,确保瑞丰光电对该部 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且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 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切实 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瑞丰光电全体股东利益,并对超募资金实际使用 及时发表明确意见。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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