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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Sep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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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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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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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602,747.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997,252.09 元。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募集金额为240,344,300.00 元,超募24,652,952.09 元。经五 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3-0004 号《验资报 告》,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7 月7 日全部到位。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1 年7 月31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19,078,156.72 元,上述实际投资额19,078,156.72 元为公司的自 有资金,不涉及公司的银行贷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专项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中大尺寸LCD 背光源LED 技术改造项目 设备 73,489,700.00 12,076,656.72 12,076,656.72
2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中大尺寸LCD 背光源LED 技术改造项 土地 2,623,700.00 2,623,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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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6

3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照明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土地 123,242,600.00 4,377,800.00 4,377,800.00
合计 196,732,300.00 19,078,156.72 19,078,156.7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 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9,078,156.72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计划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开始实施。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 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 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李丽、张会生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的情况。

4、会计师鉴证报告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 出具了五洲松德证专字[2011]3-0017 号《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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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6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经核查认为:瑞丰光电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瑞丰光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5.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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