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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8, 2021

55247_rns_2021-09-08_34031f32-7b4b-41f5-8756-ce8d43e3daa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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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在认真核查《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后,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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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 桃 张盛东 刘召军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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