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55247_rns_2021-08-27_18d5edff-cfc7-41de-b750-90407827b32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 场,我们对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 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1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核查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都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担保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盛东 刘召军 罗桃

2021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