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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55247_rns_2021-04-26_61e7affe-794e-4e2f-9b36-2ba683adc2a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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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担保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为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涛光电”)、浙江瑞丰 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瑞丰”)、中科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创激光”)、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利瑞”)提供担保, 玲涛光电、浙江瑞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激光、常州利瑞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

我们作为瑞丰光电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提供的2020年度预计与TCL华 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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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阅读,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做了认真审核,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 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我们依据认为已经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及我们的专业知 识,对该关联交易作出独立判断。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讨论 和审议。

(以下无正文,后接签字页)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盛东 刘召军 罗桃

2021 年4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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