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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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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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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 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 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补选刘召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材料,我们认为刘召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 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 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券 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将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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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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