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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Nov 30, 2012

55247_rns_2012-11-30_fa95297d-da3c-408e-aef6-7ac53117f45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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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庄继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庄继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

2、经审核,庄继里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庄继里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 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庄继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

葛光锐 李 丽 张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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