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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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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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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瑞丰光电2013 年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佳视讯”)、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康佳”)及映 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瑞光电”)四家关联方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28,0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按同类交易比例 上年实际发生总金额 按同类交易比例
产品销售 康佳集团 20,000.00 28.57% 12,193.71 24.38%
产品销售 康佳视讯 2,000.00 2.87% 117.17 0.23%
材料采购 博罗康佳 1,000.00 2.16% 256.32 0.56%
材料采购 映瑞光电 5,000.00 10.80% 167.28 0.37%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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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1)关联交易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松容

注册资本:120,39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等家用 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 机顶盒,数字电视接收器(含卫星电视广播地 面接收设备),数码产品,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 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 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 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 料,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康 佳”)之母公司,(东莞康佳拥有公司20,693,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

  • 2012 年度公司向康佳集团销售商品总额为12,193.71 万元,期末欠款为

  • 2,518.04 万元,康佳集团属于大型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2)关联交易方: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何建军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 显示屏、LED 照明产品,LED 背光源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东莞康佳(东莞康佳拥有公司20,693,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之兄弟公司。

2012 年度公司向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总额为

  • 117.17 万元,期末欠款为109.66 万元,康佳视讯系康佳集团全资子公司,而康 佳集团属于大型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 (3)关联交易方: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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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500 万

注册地址:广东省博罗县泰美镇板桥工业区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印制线路板)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康佳拥有公

司20,693,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之母公司之控股公司。

(4)关联交易方:映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汝京 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临港产业区新元南路555 号金融中心211 室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测试及生产发光二极管、衬底材料及其相关配套 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批发、佣金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并提 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公司关系:映瑞光电的控股股东为东莞康佳,(东莞康佳拥有公司 20,693,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

2、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 公允价格,并签订相关的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4、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柯汉华先生、李 莉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人民币28,000.00万 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葛光锐女士、李丽女士、张会生先生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与康佳集团和康佳视讯发生的销售LED产品及与博罗康佳和映瑞光电 发生LED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事 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参照公司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标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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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原则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 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由于在LED背光器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康佳集团、康佳视讯、博罗康佳及 映瑞光电存在上下游的业务关系,且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运输便利,价格合理, 该关联交易可以降低康佳集团、康佳视讯的运输成本,并保证产品的交货期和 产品质量,博罗康佳和映瑞光电的产品属公司上游,具质量稳定,运输便利, 价格合理,具有较高的性价比,该关联交易可以降低公司的运输成本,并保证 产品的交货期和产品质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双方的生产是有利的。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和对大股东的依赖性。

二、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瑞丰光电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开展 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等计划除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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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关于瑞丰光电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 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 郭喜明 石培爱

保荐机构: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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