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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NEPTUNUS BIOENGINEER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Nov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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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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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华夏德信海王生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 核准登记为准)
华夏德信、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华夏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概述
为进一步抓住当前医药产业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完 善公司行业整合的方式,发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中信证券共同出资 设立“华夏德信海王生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核准登记 为准)。合伙企业总投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 人出资人民币 4 亿元,中信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11 亿元。华 夏德信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将向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形成规模效应或者产业协同效 应、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企业、行业或相关领域(重点投 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药流通领域、医药研发领域,投资标的涵盖医 药领域,企业类型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等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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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 (一)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基本情况:
1、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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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
3、注册资本:1211690.84 万元人民币
-
4、成立时间: 1995 年 10 月 25 日
-
5、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6、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 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7、股东持股:中信证券为上市股份公司,根据其披露的信息,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其 18.79%股份(股份性质为无 限售 H 股),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有其 16.50%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 A 股), 剩余为其他社会公众持股。
8、其他说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中信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中信证券任职。经查阅截止 2016 年 11 月 15 日前 100 名股东名册,未查询到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信息。
(二)普通合伙人华夏德信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华夏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百超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主营业务: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 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 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以上项目均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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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7、股东持股情况:自然人王刚持有其 80%股份,自然人靳春艳持有其 20% 股份。
8、其他说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华夏德信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华夏德信任职。经查阅截止 2016 年 11 月 15 日前 100 名股东名册,未查询到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信息。
三、拟成立合伙企业相关情况介绍
1 、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华夏德信海王生物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合伙企业投资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3)组织形式及注册地:有限合伙制,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4)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出资或分期出资。其中本公 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4 亿元,中信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 资人民币 11 亿元。
(5)出资资金来源:出资各方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6)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不超过 5 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也可以依照约定提前终止。
(7)退出机制:主要通过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上市、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 退出。
(8)投资策略:合伙企业将向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形成规模效 应或者产业协同效应、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企业、行业或 相关领域(重点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药流通领域、医药研发领域, 投资标的涵盖医药领域,企业类型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等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 资。
(9)其他约定:对于合伙企业投资的优质项目本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
2 、管理模式
- (1)、委任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支付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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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缴出资额的 1 %/年的管理费。
(2)、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本公 司拟委派 2 人,华夏德信拟委派 2 人,中信证券拟委派 1 人。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 退出)进行审议,审议项目需要获得投资决策委员全票同意方可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对投资标的具有一票否决权。
3 、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拟设可分配收入分配次序为: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 (实缴出资年化固定比率收益),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返还)实缴出资额, 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配(返还)实缴出资额。
根据上述约定分配后的剩余部分,由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享有。
4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参与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认购。
公司拟委派 2 人在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任职。
四、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可能会产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说明
公司立足于医药产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医药制造、医药商业流通、医药研 发产业链。本次设立的合伙企业投资的方向为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形 成规模效应或者产业协同效应、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企业、 行业或相关领域(重点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药流通领域、医药研 发领域,投资标的涵盖医药领域,企业类型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等进行直接或 间接的投资。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内大型综合性医药集团公司,不能排除投资的项目会与 海王集团产生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可能。
如导致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 照公平、公允等原则协商解决,以避免同业竞争;如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 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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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展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抓住当前医药产 业并购重组的机遇,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专业和资源优势,完善公司行业整合的 方式,发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最终促进本公司规模和利润的提升,实现公司 快速发展,以更优异的业绩来回馈全体股东。
本次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属于公司业务发展的行业类别,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提升本公司的竞争实力和行业地位,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会产生极为有利的影响。
六、其他事项
提请董事局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相关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 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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