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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Neoway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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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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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 名, 实际出席的监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并予以汇报。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 次会 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10 次董事会和4 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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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还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 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较好地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 年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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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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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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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予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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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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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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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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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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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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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予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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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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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 年度营业收入57,361.58 万元,同比下滑26.66%。2020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6.48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6,289.27 万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5,883.00 万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94.15 万元。
2020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未能实现盈利。根据公司实际运营 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 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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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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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 年度薪酬待遇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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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 司董事、监事2021 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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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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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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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待遇的方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 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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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予以汇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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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 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深圳市 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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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拟确定授予日为2021 年4 月26 日,向156 名激励对象授 予合计641 万份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为22.79 元。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 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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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首次授予的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由160 人调整为156 人,激励对象离职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 象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60 人调整为 156 人,激励对象离职的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 励对象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保持不变。除前述情形外,本 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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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 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迅腾”)之间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金额为100 万元。因业务扩展的需要,公司拟与西安迅腾开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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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代采合作和智慧城市项目合作,并增加预计与其2021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金额至6,0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预计的与西安迅腾科技有限公司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为双方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西安迅腾系公司参股投 资的公司,公司与之合作可以产生协同效应,公司与西安迅腾之间的 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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