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MTC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Dec 12, 2025

54470_rns_2025-12-12_e1c3d941-2230-4fbd-93b7-b5ae9147e95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00242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2 月30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3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23 日

  •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B 座5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3)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 (1)提案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00 需要逐项表决。

(2)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顾伟 先生于2022 年5 月26 日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在公司现有实际控 制人控制期间,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仅保留公司5.00%的表决权(如 未来总持股比例小于5.00%,则以届时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 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一)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 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 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B 座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18000

  •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2 月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429

  •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