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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TC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Nov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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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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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兆驰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及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28 号物 业片团综合楼 31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顾伟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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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 ” “ ” 份 、 上市公司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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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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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兆驰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顾伟 |
| 南昌兆投 | 指 | 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南昌工控投资基金 | 指 | 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 元 |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 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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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28 号物业片团 综合楼 310 室
经营期限: 2011-09-20 至 无固定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昌宝瑞祥贸易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顾伟)
出资额:1236.4829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99207220L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伙人情况: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 | 持股比例 |
|---|---|---|
| 顾伟 | 1166.7205 | 94.3580% |
| 康健 | 33.75 | 2.7295% |
| 全劲松 | 33.75 | 2.7295% |
| 周灿 | 2.25 | 0.1820% |
| 南昌宝瑞祥贸易有限公司 | 0.0124 | 0.0010% |
| 合计 | 1236.4829 | 100.0000% |
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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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
|---|---|---|---|---|
| 顾伟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顾伟先生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 形。
顾伟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 姓名 | 公司名称 | 职务 |
|---|---|---|
| 顾伟 | 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顾伟 |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顾伟 | 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风行视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深圳市兆科达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江西耀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顾伟 | 江西兆驰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顾伟 | 江西晶元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晶显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顾伟 | 东莞市兆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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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伟 | 南昌耀信科达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顾伟 | 南昌宝瑞祥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顾伟 | 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 |
负责人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 地 |
身份证号码 | 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
|---|---|---|---|---|---|
| 顾伟 | 男 | 中国 | 中国 | 3601031965** | 无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 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 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顾伟先生直接持有南昌兆投 94.3580%的份额,同时,通过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昌宝瑞祥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昌兆投 0.0010%的份额,是南昌兆投的实际 控制人。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前述规定,顾伟先生为南昌兆投一致行动人。
3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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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通过协议转让减持的部分是基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通 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部分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财务需要。
二、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排除信息披露业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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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本次权益变动(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转增前持股数 量(股) |
转增后持股 数量(股) |
持股占总 股本比例 (%) |
转增后持股 数量(股) |
持股占总 股本比例 (%) |
|
| 南昌兆投 | 986,875,091 | 2,467,187,727 | 54.50% | 2,162,550,827 | 47.77% |
| 顾伟 | 1,390,114 | 3,475,286 | 0.08% | 3,475,286 | 0.08% |
| 合计 | 988,265,205 | 2,470,663,013 | 54.58% | 2,166,026,113 | 47.85% |
备注:上表中转增前转增后的股数变动系兆驰股份于 2017 年 6 月 9 日进行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导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大宗交易减持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
| 南昌兆投 | 大宗交易 | 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11日 |
70,000,000 | 1.55% |
2、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
| 南昌兆投 | 集中竞价 | 2021年10月27日 | 8,289,800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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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3、协议转让
2021 年 11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南昌工控投资基金转让兆驰股份 226,347,100 股 股份,占兆驰股份总股本的 5.000002%。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受让方/甲方:南昌工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签订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
2、转让标的
由乙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226,347,100 股的股份及附属于标的股份相关的 所有权益、利益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 持有上市公司 226,347,100 股的股份,股份比例 5.000002%。
3、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遵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 指引》等相关规定,按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即 2021 年 11 月 1 日收盘价,确定为 4.89 元人民币/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 1,106,837,319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零陆佰捌拾叁万柒仟叁佰壹拾玖元整)。 上述股份转让价款为含税转让价款总额,由甲方于本次交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将股份转让价款全部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标的股份的交割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尽快将本协议及本次交易事项提交所有必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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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有权审批机构备案/审批完成作为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应促使上市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 所提交本次交易合规性审查的全部申请文件,由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 涉及的股份转让事宜出具办理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所需的《股份转让申请 确认书》等合规性确认意见。
自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等合规性确认意见后,甲乙双方应共 同配合至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 为股份交割日。自股份交割日起,甲方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有权审批机构备案/审 批完成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上述需审 批的事项均通过之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 相关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部分股份存在质 押情形,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 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股) | ||||
| 南昌兆投 | 2,162,550,827 | 47.77% | - | 质押 | 303,160,000 |
| 顾伟 | 3,475,286 | 0.08% | 2,606,465 | - | - |
| 合计 | 2,166,026,113 | 47.85% | 2,606,465 | - | 303,160,000 |
南昌兆投未质押的股份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份数为 130,000,000 股。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兆驰股份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益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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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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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 |
减持均价 (元/股) |
| 南昌兆投 | 大宗交易 | 2021年10月8日 至2021年10月11日 |
70,000,000 | 1.55% | 4.60 |
| 南昌兆投 | 集中竞价 | 2021年10月27日 至2021年10月29日 |
8,289,800 | 0.18% | 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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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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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
4、《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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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顾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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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 股票简称 | 兆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429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名称 |
南昌兆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顾伟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册地 |
南昌兆投:江西省南昌市南昌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 28号物业片团综合楼310室 顾伟:广东省深圳市****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 公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
南昌兆投: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2,467,187,727;持股比例:54.50% 顾伟: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3,475,286;持股比例:0.08%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 |
南昌兆投: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2,162,550,827;持股比例:47.77% 顾伟: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3,475,286;持股比例: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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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规制度基础上, 来 12 个月内继 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人在此前 6 个 南昌兆投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 月是否在二级 式减持 70,000,000 股;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通过 市场买卖该上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8,289,800 股。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明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否√ 公司为其负 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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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顾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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