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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T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Sep 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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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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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的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对兆驰股份本 次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4,100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截止2012年8月31日,公司 超募资金专户浦发银行余额为497,404,872.69元)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兆驰股份2010年5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股票,并于 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6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6,640,748.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33,359,251.91 元,较原500,000,000 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 1,133,359,251.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10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011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 超过15,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工业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 元超募资金购买工业用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192.35万元竞拍取得深圳市龙 岗区南湾街道五块宗地,用地面积共14.9万平方米。
2012年7月17日,公司第二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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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2年8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97,404,872.69元,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超募资金44,100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56,404,872.69 元 。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合理性及必要性
(一)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44,100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用于“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
1、“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竞拍取得的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五块宗地上投资15 亿元建设 “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兆驰创新产业园”建成后,主要生产数字液晶电视、 视盘机、LED、机顶盒等系列产品,主要工序为组装、锡焊、装配、调试、检验、 包装,将形成液晶电视年产1,100 万台、机顶盒年产1,000 万台、蓝光视盘机年 产400 万台的生产规模。“兆驰创新产业园”建成后,公司现有租用的福永、沙 井、松岗、光明四个生产基地将全部搬迁至“兆驰创新产业园”。
“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50,000 万元。其中,已使用资金14,600 万元购买兆驰创新产业园用地及支付使用相关税费,另外设备及技术须投资 22,000 万元,土建、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88,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25,400 万元。
| 项目投 资情况 |
总 投 资(万元) | 总 投 资(万元) | 总 投 资(万元) | 总 投 资(万元) | 资 金 来 源(不包括地价款)(万元) | 资 金 来 源(不包括地价款)(万元) | 资 金 来 源(不包括地价款)(万元) |
|---|---|---|---|---|---|---|---|
| 合 计 | 固定资产 投资 |
铺底流动 资金 |
地价 | 募集资金 | 超募资金 | 自有资金 | |
| 150,000 | 110,000 | 25,400 | 14,600 | 52,699 | 49,740 | 32,961 | |
| 固定资 产投资 |
设备及技术 投资 |
22,000 | 新征土地面 积(平方米) |
148,845.84 | |||
| 土建、公用 工程及其他 投资 |
88,000 | 新增建筑面 积(平方米) |
476,329.34 |
2、“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投资资金来源情况
除兆驰创新产业园土地款,其它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如下:
(1)使用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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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截止2012年8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江苏银行余额 为107,916,671.31元,广发金中环支行余额为124,168,340.36元,南昌建行余额 为137,689,117.65元,南昌中行余额为105,753,555.98元,以及公司因变更募集 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归还的募集资金51,462,600元);
(2)使用超募资金44,100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截止2012年8月31日,公 司超募资金专户浦发银行余额为497,404,872.69元);
(3)对于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不能满足总投资金额的部分,公司将利用自 有资金解决。
3、“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行政许可获取情况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项目已获得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的项目立项备案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环评核准批文。
2011年8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深发改备案[2011]0110号),项目总投资额15亿元。
2012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限公司兆驰科技园建设顼目环境影晌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深环批函 [2012]021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1、彻底解决产能瓶颈问题
公司的生产制造系统在国内消费电子行业位居前列,但由于受到生产场地的 制约,公司产能的增长速度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产能不足已经成为限制公司发 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兆驰创新产业园”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公司上述产能瓶颈 问题。
2、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目前,公司福永、沙井、松岗、光明的生产基地厂址分散,公司总部与各生 产基地分隔较远,管理难度较大,且不同生产基地之间产品流转量大,物流费用 高。“兆驰创新产业园”建成后,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形成一个集总部、研发、 设计、生产于一体的具备现代化管理效率的综合创新产业园。
- 3、解决租赁厂房带来的风险
目前,公司福永、沙井、松岗、光明的生产厂房均为租赁使用。其中福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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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具备产权证书,沙井、松岗、光明的生产厂房虽然均已按政府规定办理了房屋 租赁备案手续,但由于历史原因,上述房产并未具备产权证书。该类厂房若被列 入政府的城市更新改造计划,则本公司需寻找新的生产厂房进行过渡,有可能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兆驰创新产业园”建成后,将彻底解决租赁厂 房带来的风险问题。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4,100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 园”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 业园”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兆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保荐代 表人本着审慎的原则对本次公司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询问。经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44,100 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 业园”项目,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解决了公司产能瓶颈问题,将有助于公 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且本次超 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 构同意兆驰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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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张剑军 李 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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