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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T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pr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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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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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 规定,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发生的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性质及原因说明
1.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兆驰”)于2008 年度以受让方式取得位于南昌市昌东工业区C-17-4 宗地号为GDG0815 号宗地, 受让价格为49,280,000 元。根据公司与南昌市昌东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相 关协议,南昌兆驰于2008 年收到奖励款28,102,721.96 元。根据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深圳市兆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投资”)签署的《反担保协议 书》,公司在收到该笔奖励款后,2008 年12 月将28,000,000 元存入兆驰投资指 定账户,作为公司为获取兆驰投资为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反担保质押金。该 笔资金已于2011 年3 月收回,并按约定收取了利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该项奖励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应于收到款项后记入递延收 益,并按土地摊销年限分期确认收益,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另外,公司应 于28,000,000.00 元存入兆驰投资指定账户时记入其他应收款并按期计算确认 利息收入。由于公司未将上述事项纳入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及时入账并作相应会计 处理,形成前期会计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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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前期会计报表附注遗漏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之哥哥顾伟勇持有深圳市观复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 并任职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人员。2009 年12 月,顾伟勇将其持有的30%股权对外 转让,转让后顾伟勇仍担任该公司的监事及主要业务人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观复电子有限公司应认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兆驰股份实际控制人顾伟配偶的亲属持有深圳市睿盈达科技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伟配偶之哥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睿盈达科技有限公司应认定为 公司的关联方。
香港智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陆婷控制的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香港智科应认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Increat electronics limited 为公司高管亲属持股7.3%,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Increat electronics limited 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深圳市英腾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刘久琳、程彤分别持有深圳英腾1.5%、7% 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深圳市英腾电子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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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作了追溯重述。 1、更正事项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2009 年12 月31 日 | 2008 年12 月31 日 | |||||
| 调整前 | 累计调整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累计调整额 | 调整后 | ||
| 货币资金 | 533,391,855.99 | 102,721.96 |
533,494,577.95 | 373,610,924.52 | 102,721.96 |
373,713,646.48 |
|
| 其他应收款 | 5,330,527.90 | 28,640,500.00 | 33,971,027.90 |
4,454,705.19 |
28,010,500.00 | 32,465,205.1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83,993.73 | 4,088,946.04 |
9,072,939.77 |
382,853.76 | 4,173,254.21 |
4,556,107.97 |
|
| 应交税费 | -32,507,764.75 | 4,341,426.67 |
-28,166,338.08 | -14,734,192.97 | 4,217,474.17 |
-10,516,718.8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27,259,640.30 | 27,259,640.30 |
0.00 | 27,821,694.74 | 27,821,694.74 |
|
| 未分配利润 | 206,899,173.87 | 1,231,101.03 |
208,130,274.90 | 191,298,216.93 | 247,307.26 |
191,545,524.19 |
2、更正事项对损益表的影响
单位:元
| 、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2009 年度 | 2008 年度 | |||||
| 调整前 | 累计调整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累计调整额 | 调整后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91,253.96 | 34,650.00 |
2,925,903.96 |
1,829,035.90 | 577.50 |
1,829,613.40 |
|
| 财务费用 | 5,037,692.68 | -630,000.00 |
4,407,692.68 |
18,190,006.75 |
-10,500.00 |
18,179,506.75 |
|
| 营业外收入 | 4,160,746.67 | 562,054.44 |
4,722,801.11 |
963,672.27 | 281,027.22 |
1,244,699.49 |
|
| 利润总额 | 276,578,653.14 | 1,157,404.44 |
277,736,057.58 | 108,356,949.11 | 290,949.72 |
108,647,898.83 |
|
| 所得税费用 | 26,992,819.63 | 173,610.67 |
27,166,430.30 |
10,347,270.48 | 43,642.46 |
10,390,912.94 |
|
| 净利润 | 249,585,833.51 | 983,793.77 |
250,569,627.28 | 98,009,678.64 | 247,307.26 |
98,256,985.90 |
3、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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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标名称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增减(%)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增减(%)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60 |
- |
0.24 |
0.24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60 |
- |
0.24 |
0.24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52 | - | 0.21 |
0.21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50% |
41.62% | 0.12% | 22.88% | 22.93% | 0.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76% | 35.81% | 0.05% | 20.42% | 20.41% | -0.0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股) |
0.46 | 0.46 | - | 0.63 |
0.63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股) |
1.64 | 1.65 | 0.61% | 2.86 | 2.86 | 0.00% |
2、关于前期会计报表附注遗漏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报表附注遗漏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不影响财务报表项目,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2010 年之前关联交易情况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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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2011 年4 月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年度发生的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 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 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 有关程序;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规 范运作。该事项没有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该 项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条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 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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