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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kave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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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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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9月11日(星 期四)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

  •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 A 座 20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7)
1.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2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4 《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5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06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7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00 《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情请参阅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

  • 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26067248

传 真:0755-260703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0 栋 A2001(20 层 01-06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82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 ” 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 名家投票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名 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 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治理制度的议
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01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1.02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
案》
1.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1.04 《关于修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1.05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议案》
1.06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
1.07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为规范>的议案》
2.00 《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注:

  •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