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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kave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ul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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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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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 15:00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提高会议效率,降低会议召开成本,公司第二大 股东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股东关于增加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 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 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4,556,697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1.38%,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合法,且该临时提案属于 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新增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现将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周一)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 9:15 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4 日(周三)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18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2、《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上述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7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 成关联担保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补非独 立董事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股东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议案 1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积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成关
联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 3),

  • 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 2、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 20 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 ( 1 )联系人:饶依琳、付明琴,联系电话: 0755-26067248 ,传真:

  • 0755-26070372,邮箱:[email protected]

  •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 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06”,投票简称为“名家 ”

  • 投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积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暨形
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 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 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积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后继续为其提
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 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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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说明: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17:00 之前以

  • 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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