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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kave Technology Co., Ltd. — M&A Activity 2020
Dec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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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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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交易对方张家港悦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爱特微(张家港) 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52%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呈报批准/核准的程序已 在《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 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以 及查封、冻结等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况。
3、标的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资产,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不 会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 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影响公司独 立性。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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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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