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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kav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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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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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 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44,760,93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6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79,999,982.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516,637.7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8]G18002420050号《深 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剩余金额[1]
1 补充照明工程配套资金项目 65,762.34 66,488.14 145.96
2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
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11,294.11 9,354.67
3 合同能源管理营运资金项目 684.80 684.80 0
合计 86,447.14 78,467.05 9,500.63

注1:以上为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资金情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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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将原用于“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剩 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拟变更的“LED 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 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0,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 日已投入金额为 11,294.11 万元,账户剩余金额为 9,354.67 万元。其中,该 余额包含因实施该募投项目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为 5,247.38 万元(暂估)及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1,000 万元。

公司计划将账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后的 4,107.29 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4.67%)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实际金额以转出日按上述方式计算的金额为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0,137.75 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18,137.7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建设期为 24个月,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本项目投资建成并达产后, 预计可形成年产12,000套定制景观艺术灯、30套城市景观艺术雕塑以及6,000套智 慧路灯的生产能力,将为公司的施工业务提供景观艺术类照明产品支持;同时, 本项目将建成体验展示中心,有利于客户更真实地体验公司产品所带来的效果。

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后因该项目的 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调整,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对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六安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由于该项目实际开始时间推迟,晚于原计划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 的建设进度,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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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0日。

截至2021年3月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的金额为已支付的11,294.11万元及 应付未付的5,247.38万元,合计为16,541.49万元,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已达到计 划金额的82.71%。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计划主 要分为两大部分投入,第一部分为定制化照明产品及智慧路灯生产线,第二部分 为照明产品体验展示中心。原项目背景及实施的必要性主要为强化定制化灯具生 产能力,实现差异化竞争;推广智慧路灯建设智慧化城市;打造体验展示中心。 公司原已拥有一定规模的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该募投项目意为对 其规模的扩充和产能的扩大,以放大协同效应。

本次拟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如下:

1、公司当前的灯具生产线已基本可以满足公司施工业务所使用的景观艺术 照明类灯具的需求,如继续建设该募投项目恐无法消化扩大部分的产能。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投资设立名匠智汇(中山) 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5G智慧灯杆、5G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服务, 助力加快智慧灯杆产业布局。

3、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和景观照明行业的复苏,公司的业务量预计有较大 增幅,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实施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量较大,而公司现有的周转 资金量成为公司承接更多工程项目的掣肘。

鉴于原募投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和满足现时需要,继续投入该项 目的必要性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为支持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同时结合公司整体 财务状况,公司拟将“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剩余未投入的4,107.2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三)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实际需求,不会影响其他募投项 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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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投项目的应付未付款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原募 投项目后续如有资金需求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 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合理决定,将为公司新业务拓展提供资金支持,是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 出,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照明工程业务发展及资金 需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 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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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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