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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Oct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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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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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8 债券代码:123215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1 月10 日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03 日
-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年11 月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 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1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关于选举陶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张贤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杨德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Dr. Shutao Li 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关于选举程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6 | 《关于选举韩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关于选举孔玉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沈蜀江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郑秋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12) |
| 5.01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2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3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4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5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6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7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8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 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9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10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11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12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议案1.00 至议案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 立董事。其中议案2.00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3.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4.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议案1.00、议案2.00、议案3.00 及议案4.00 为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3)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需在2025 年11 月6 日(星期四)17:30 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11 月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 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德诚、张后发
联系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 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523661
-
5、注意事项: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
-
手续。
-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0 月24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68”;投票简称:“铭利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 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
| 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件3: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以下明确投票意见 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6)人 |
|||
| 1.01 | 《关于选举陶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2 | 《关于选举张贤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
√ | |||
| 1.03 | 《关于选举杨德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
√ | |||
| 1.04 | 《关于选举Dr. Shutao Li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
√ | |||
| 1.05 | 《关于选举程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1.06 | 《关于选举韩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
| 2.01 | 《关于选举孔玉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选举沈蜀江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选举郑秋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 票对象的 子议案 数: (12) |
|||
|---|---|---|---|---|---|
| 5.01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5.02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3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4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5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6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7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8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9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 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5.10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11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 | |||
| 5.12 | 《关于修订<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 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