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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De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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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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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8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234,000,000.00 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8,943,396.23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5,056,603.77元。上述收到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047,603.77元后,公 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009,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17年5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瑞华验字[2017]0121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建设期 达产期
1 商用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 15,460.65 7,730.33 24 个月 36 个月
2 工业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 11,810.91 5,905.46 24 个月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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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29.70 5,087.19 18 个月 -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955.83 1,977.92 12 个月 -
合计 40,757.09 20,700.90

二、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所需的时间周期和 时间进度,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商用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 月,工业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 18个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商用条 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于2019年6月末完成建设,工业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拟 于2019年6月末完成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于2018年12月末完成建设,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拟于2018年6月末完成建设。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78.71万元。截至2018年5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826.44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二)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根据当前项目实施的情况,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 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1、调整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78.71万元,项目资金投入 远低于公司原定的实施进度。现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商用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 项目和工业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于2020年6月末完成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于2019年12月末完成建设。

  • 2、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实施方式均按照原计划进行,不作调整。 (三)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主要是由于:(1) 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用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工业 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购置房产(包括 厂房、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的面积分别为4500平方米、3800平方米、1300平方米和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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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由于近年来深圳市工业厂房及办公楼价格上涨较快,目前处于价格高位状态。 本着谨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为降低投资风险,控制房产购置成本,且在不影响公司 生产发展前提下,公司暂时延缓了房产购置的进度;(2)公司目前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了 进一步优化和升级,提升了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合理利用了现有产能的扩充空间, 能保证各项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营;(3)公司将积极关注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行情,充 分论证房产购置方案,并在合适时机购置上述项目所需的工业厂房和办公楼,保证公司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等实际情况所 作出的谨慎决定,从短期来看,募投项目无法及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但从长远来 看,本次调整将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 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商用条码识读设备产 业化项目和工业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于2020年6月末完成建设,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于2019年12月末完成建设。

(二)监事会意见

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商用条码识读设备产 业化项目和工业类条码识读设备产业化项目拟于2020年6月末完成建设,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于2019年12月末完成建设。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 司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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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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