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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nDe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May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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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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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将于2017年5 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 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深 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 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

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 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四、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7年5月5日(T-2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站 (www.mindeo.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 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 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 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 风险。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业为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17年5月4日(T-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为55.70倍。本次发行价格15.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熟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8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 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 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七、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20,700.9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15.60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400.00万元,扣除发行人承担的 发行相关费用约2,699.10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0,700.90万元,不超 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 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 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 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 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3、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

  • 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 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8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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