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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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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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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 年7 月5 日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 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因此, 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 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 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