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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Ma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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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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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2024 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合规性进行了监察,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监事会对报告期 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违规行为。现将2024 年度监 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2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签署以及监事 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所审议事项
1 2024年1月18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
3、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2024年3月1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2024年3月26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
4 2024年4月22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6、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2024年4月25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6 2024年7月15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7 2024年7月19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
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部分内
容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
重大调整的议案
5、关于公司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
充协议(二)》的议案
8 2024年8月2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3、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议案
9 2024年10月14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资产评
估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2024年10月24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 2024年11月26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麦捷科技智慧园三期项目委
托代建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2024年12月3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
延期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 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 督检查,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发挥了监事 会职能,并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决策程序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 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份 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 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 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本公司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 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 要审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 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是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 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麦捷科技智慧园三期项目委托代建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委托关联方代建麦捷科技 智慧园三期项目,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项目成本控制,且交易价格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5、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之外的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7、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业绩指标等归属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 属条件;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62 名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上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 2,897,208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进行归属,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归属登记手 续。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核查后 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 期已届满,业绩考核要求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60 名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所持共1,926,612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进行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 的解除限售手续。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核查后认为:监事会认真核查了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监事会对信息披露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和建立、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 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认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 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 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 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向前发展。202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对重大事项通过事前审查、 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提升监事会对公司规 范运作监管的有效性, 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 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和监管,重点关 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3、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并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密切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督促其勤勉尽责;对于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将坚 决予以防范和制止,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 有力保障。

4、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的最新要求和规定,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建立公司 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监事会职能。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