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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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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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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0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未出现违规行为。现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签署以及监事权 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1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2020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0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8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关于注销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股权的 议案》、《关于拟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0 年8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2020 年9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 议案》。

2020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 年12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拟与特发赛格签署租赁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 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决策程序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 规定,运作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 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整体管理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需 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 年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5、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之外的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中应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加强沟通,不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7、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 8、监事会对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0、监事会对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股权的审核意见

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为专注主业、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和业务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公司所持有的长兴电子51%股权予以挂 牌转让。监事会核实后认为:本次拟挂牌转让子公司长兴电子股权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高运 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挂牌转让长兴电子股 权事项。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围绕公司2021 年的生产经营目标,继续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恪尽职守,加强监督力度,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 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 监督职能,对重大事项通过事前审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等方式,提升监事会 对公司规范运作监管的有效性,实现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 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和监管,重点关 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3、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和各项决策程序,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 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公司 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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