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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Nov 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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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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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4 月18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可远”) 的发展,解决安可远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意公司为安可远向 银行申请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3 月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 年度为 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 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安可远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 共计7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为安可远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 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安可远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博罗县泰美镇板桥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美蓉
注册资本:3,51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11 月22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及器件、汽车配件、电力配件、粉末冶金 部件。(不含电镀工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安可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可远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单位: | ||
|---|---|---|
| 项目 | 2025 年1-9 月 | 2024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8,294,944.24 | 87,820,161.19 |
| 利润总额 | -3,652,084.18 | 2,261,732.42 |
| 净利润 | -3,652,084.18 | 2,269,103.74 |
| 项目 | 2025 年9 月30 日 | 2024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200,141,956.27 | 203,217,996.97 |
| 负债总额 | 121,902,875.37 | 121,961,705.24 |
| 净资产 | 78,239,080.90 | 81,256,291.73 |
3、经查询,安可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为了确保2025 年11 月18 日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信人”)与授信人签订的编号为ZH78202511010《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 “《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保证人愿意向授信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
2、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 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 担担保责任。
3、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4、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 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 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 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5、《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 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 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 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安可远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安可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着 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安可远的经营决策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 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安可远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 为了支持安可远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而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5.62%。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 2、综合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