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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Sep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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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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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 月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5 月15 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电子”) 的发展,解决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意公司为星源电 子向银行申请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0 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 圳宝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星源电子向中国银行深圳宝安 支行申请的共计21,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为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 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星源电子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101-401 厂房、第八栋办公楼101-201

法定代表人:张美蓉

注册资本:5,84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 棉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 示屏、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 组件、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机器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 海棉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 显示屏、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 及组件、电子产品的生产。

星源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星源电子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1-6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645,184,664.56 1,451,641,360.44
利润总额 27,855,904.09 66,919,265.61
净利润 23,616,216.80 65,292,847.05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资产总额 1,290,443,895.30 1,268,538,420.34
负债总额 704,046,744.41 705,781,208.23
净资产 586,397,150.89 562,757,212.11
  • 3、经查询,星源电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债务人: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 圳中银宝额协 字第0000094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 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自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 (即2024 年9 月25 日)起至2025 年9 月4 日止。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10,000,000 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 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星源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有着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星源电子的经营决策情况,其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是为了支持星源电子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而筹措资金,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5,00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9.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最高额保证合同;

  • 2、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9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