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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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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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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 年4 月21 日召开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电子”) 的发展,解决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意公司为星源电 子向银行申请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2 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 同》,同意为星源电子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共计8000 万元的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为星源电 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 额在公司为星源电子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101-401 厂房、第八栋办公楼101-201

法定代表人:唐素敏

注册资本:84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 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 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组件、 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机器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制品(不含发泡 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电子产品的生产。 星源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星源电子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2 2021
营业收入 1,693,992,377.90 1,907,676,493.21
利润总额 87,821,617.65 48,866,796.28
净利润 82,970,406.44 53,060,279.48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1,167,083,325.30 1,378,997,231.88
负债总额 670,012,810.01 965,070,716.09
净资产 497,070,515.29 413,926,515.79

3、经查询,星源电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乙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担保形式

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且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主合同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合同为:甲方(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 内因业务办理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或债权债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授信额度 合同及/或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及/或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以及甲方与债务人签署 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深分战略客户五部综字20230321 第001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

3、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为甲方(作为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 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3 年4 月21 日到2024 年4 月20 日的期间(该期 间在本合同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内,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 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 合同第5 条(保证担保的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

4、最高债权限额

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折合)人民币(大 写)捌仟万元整为限,同时,由此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费用亦属于担保责任的范围,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项下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 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 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 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 折算。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 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 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2)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 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 合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 议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 类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 其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3)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 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7,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