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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an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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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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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 年5 月13 日召开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电子”) 的发展,解决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意公司为星源电 子向银行申请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0 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星源电子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共计 2.9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为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 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星源电子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101-401 厂房、第八栋办公楼101-201
法定代表人:唐素敏
注册资本:84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 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 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组件、 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机器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制品(不含发泡 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电子产品的生产。 星源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星源电子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单 | ||
|---|---|---|
| 项目 | 2022 年1-9 月 | 202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322,600,104.69 | 1,907,676,493.21 |
| 利润总额 | 80,133,982.92 | 48,866,796.28 |
| 净利润 | 69,966,359.61 | 53,060,279.48 |
| 项目 | 2022 年9 月30 日 | 2021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1,282,016,393.71 | 1,378,997,231.88 |
| 负债总额 | 798,012,783.05 | 965,070,716.09 |
| 净资产 | 484,003,610.66 | 413,926,515.79 |
- 3、经查询,星源电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
同》相关条款如下: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2 圳中银宝保协 字第0000111 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 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自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 (即2022 年12 月12 日)起至2023 年11 月24 日止。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00 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 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二)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相关条款如下: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债权确定期间:自2023 年1 月5 日至2023 年11 月18 日止;
-
2、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 万元整;
-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4、保证的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 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 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 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 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 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
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9,000 万
-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1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最高额保证合同;
-
2、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