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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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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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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亦已办理完毕。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2016 年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94,871 股,发行价格为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849,999,9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1,968,674.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8,031,294.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于2016 年12 月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36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17 年1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3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 益,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东海 证券、专户银行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补充协议》。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2018 年 1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于2018 年5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的7,500 万元募 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于2018 年5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剩余的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9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新设一个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 年11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1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同月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 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1 月10 日,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 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拟投入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 16,000 万元资金投入至“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为了将 一体电感产品向“小型化、精密化”方向精进,公司推出了更小尺寸的MPSM 系 列电感,故将“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 及MPSM 系列一 体电感生产项目”。同时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 率,公司于2019 年1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新设一个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该行用于“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 (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的16,0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四)》。

2020 年8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交通银 行深圳坪山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 年11 月20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2020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

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东海证券未完成 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

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 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 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

专户银行名称 账号 项目名称 账户结余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新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MPIM 及MPSM 系
列一体电感生产项
2,974.77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补充流动资金 7,497.04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安
支行
749771032096 基于LTCC 基板的
终端射频声表滤波
器(SAW)封装工
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193,389.00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坪山支行
443066508013002332514 MPIM 及MPSM 系
列一体电感生产项
1,101,502.94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坪山支行
443066508013002332438 基于LTCC 基板的
终端射频声表滤波
器(SAW)封装工
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3,243,082.79

合计 4,548,446.54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 成,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共计4,548,446.54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 规定,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 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 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的资金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注销 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各方就本次募集资金事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