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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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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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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 2016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94,871 股,发行价格 为 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999,9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968,674.41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828,031,294.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361 号”《验资报告》。
2 、 2021 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1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57,647,0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339,999,993.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9,912,474.9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0,087,518.0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L103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 、 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 | 2021 年1-6 月(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27,522,778.35(注) |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735,970,761.34 |
|---|---|
| 减:本期使用金额 | 95,702,552.95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3,849,561.05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9,699,025.11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827,522,778.35 元与 828,031,294.59 元的差异为 508,516.24 元,此 笔差异为非公开发行费用 556,325.59 元、利息收入 47,809.35 元所致。
2 、 2021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划拨至公司账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 资金已使用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 2016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 储与使用管理。
2017 年 1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分别与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 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 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3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 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东海证券、专户银行在原《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在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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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5 月连同保荐机 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工商银 行深圳观澜支行的 7,5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于 2018 年 5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11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将原保存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 1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 外,同月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 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 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拟投入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 16,000 万元资金投入至“MPIM 小 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为了将一体电感产品向“小型化、精密化”方向精进, 公司推出了更小尺寸的 MPSM 系列电感,故将“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 “MPIM 及 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同时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 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该行用于“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 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的 16,0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 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 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四)》。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新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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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全部募集 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聘请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 荐机构东海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东海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
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签订的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 在重大差异。
2 、 2021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2021 年 7 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六家 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 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 、 2016 年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9,699,025.11 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 账户余额(元) |
|||
|---|---|---|---|
| 专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存储方式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新澜 支行 |
4000026829201085312 | 活期/存单 | 3,300.8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岭 支行 |
44250100006000000546 | 活期/存单 | 7,847.3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749771032096 | 活期/存单 | 1,769,335.67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坪山支行 |
443066508013002332438 | 活期/存单 | 16,822,237.6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坪山支行 |
443066508013002332514 | 活期/存单 | 1,096,303.54 |
| 合计 | 19,699,025.11 |
2 、 2021 年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330,887,993.05 元,具体 情况如下表:
| 截止2021年6月30日 账户余额(元) |
|||
|---|---|---|---|
| 专户银行名称 | 账号 | 存储方式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国贸 支行 |
41008900040243993 | 活期/协定存款 | 456,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新安支行 |
765374947120 | 活期/协定存款 | 22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布吉 支行 |
44250100001200003823 | 活期/协定存款 | 219,00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
443066508013003787613 | 活期/协定存款 | 85,000,00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2056514 | 活期/协定存款 | 18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营业部 |
79170078801300006951 | 活期/协定存款 | 170,887,993.05 |
| 合计 | 1,330,887,993.05(注)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 2021 年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之间 800,474.96 元的差额,是因为公司 用自有资金垫付不含税的再融资发行费用 1,316,248.55 元与保荐费、承销费增值税额 515,773.59 元之间产生的差异。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麦捷微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尚未开始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麦捷 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期投入 金额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 射频声表滤波器(SAW) 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 项目(2016年) 是 37,200.00 21,200.00 9,570.25 MPIM及MPSM系列一 体电感生产项目 (2016年) 是 28,800.00 44,8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 否 16,803.13 16,803.13 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 产项目(2021年) 否 45,600.00 45,600.00 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 (2021年) 否 43,900.00 43,900.00 |
215,891.93 本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16,000.00 7.41%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20,841.65 98.31 2021-9-30 45,276.68 101.06 2019-12-31 17,049.00(注) 101.46 2023-06-30 2023-06-30 |
本期实现的 效益 累计实现 的效益 不适用 不适用 6,068.51 14,517.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9,570.25 83,167.33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否 是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否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2021年) | 否 8,500.00 8,500.00 2023-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 否 35,088.80 35,088.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5,891.93 215,891.93 83,167.33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 合计 | 215,891.93 215,891.93 83,167.33 |
6,068.51 | 14,517.68 | ||
|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逐步放量出货阶段。 | |||||
| 1)由于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建设期均晚于预期计划,此外为满足SAW滤波器产业化需求,生产设备大多从国外厂商采购,自2017 | |||||
| 年以来国外厂商设备交货期延长,设备到位时间晚于预期,故项目建设进度晚于预期。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
| 2)该产品属于射频器件,是手机中的核心元器件,客户认知并熟悉国产供应商有一定过程,客户认证周期长,所以晚于预期。但客户一旦认证,轻易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
| 不会变更,这也是该产品的一种优势。 | |||||
| (分具体项目) | |||||
| 3)遵从科学的发展规律,从低端产品做起,逐步才能做到中高端。低端产品竞争激烈,公司为了打开市场,在产品品质,产品性能上付出了较多的精 | |||||
| 力和时间。由于这种稳扎稳打,由低到高,逐步拓展的市场策略,故项目早期的营收不明显。 | |||||
| 4)该器件的生产加工工艺属于IC的一种特殊小分支,产品研发及流片封装的周期长,故它的投资建设期比被动元器件的投资建设期长。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
| 不适用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 |||||
| 不适用 | |||||
| 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2017年2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便于公司统一管理,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 | ||||
| 地点变更情况 | “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湖州市变更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变更为公司总部,公司独立董事、 | ||||
| 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出具了专项意见。 |
| 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的投资额,将原用于“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 |
| 方式调整情况 | 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将“MPIM小尺寸 |
| 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及MPSM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 | |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927.39万元。2017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 | |
|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927.39 万元置换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 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上述置换已于2017年4月7日完成。 |
| 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 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
|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88,274,649.55 元。公司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上述置换已于2021年8月完成。 | |
| 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8,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 |
|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6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 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
| 案》,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8,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 |
| 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27日,公司 | |
| 已将用于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 |
| 不适用 | |
|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 途及去向 |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期间银行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