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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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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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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5 月7 日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电子”) 的发展,解决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意公司为星源电 子向银行申请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0 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4 月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 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同意为星源电子向其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1 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为星源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 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星源电子提供担保额度 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禾屋山第四工业区第八栋101-401 厂房、第八栋办公楼101-201
法定代表人:唐素敏
注册资本:84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 制品(不含发泡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 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组件、 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机器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背光源、绝缘片、橡胶制品、塑胶制品、海棉制品(不含发泡 工序)、胶袋、胶垫、铜箔、铝箔、发泡胶、贴纸、液晶显示屏、五金配件、PCB 组件、灯具装置、平板电脑、PND 导航仪、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电子产品的生产。 星源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星源电子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单 | ||
|---|---|---|
| 项目 | 2021 年1-3 月 | 202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322,874,322.73 | 1,130,300,663.60 |
| 利润总额 | 7,299,389.53 | -92,829,820.61 |
| 净利润 | 7,299,389.53 | -76,984,276.52 |
| 项目 | 2021 年3 月31 日 | 2020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总额 | 1,098,577,236.62 | 945,192,812.98 |
| 负债总额 | 730,397,411.84 | 584,320,623.82 |
| 净资产 | 368,179,824.78 | 360,872,189.16 |
- 3、经查询,星源电子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相关条款如下: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 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 亿元整。外币业务,按下条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的中国农 业银行卖出价折算。
(2)债权人自2021 年7 月9 日起至2022 年1 月27 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 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 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 承兑、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跨境参融通等业务。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 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期间
-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 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9,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2%。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