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Nov 19, 2020
55318_rns_2020-11-19_b2380213-7807-4878-ac32-8df6cdd52b4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picture [399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麦捷科技 、 发行人 、 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 ” 称 国信证券 、 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同意向贵所保荐麦捷科技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新乔围工业区新发路 5 号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6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4 日
联系方式:0755-280850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1]0793 号核准范围办理);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 术方案设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 物业租赁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的 生产;普通货运。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片式功率电感、射频元器件等新型被动电 子元器件和 LCM 显示屏模组器件,并为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元器件整 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多种规格的电感、滤波器、LCM 显示屏模组、电感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2
变压器等,广泛应用于移动通讯、消费电子、军工电子、汽车电子、物联网应用 产品、计算机、工业设备、LED 照明等应用领域。
(三)核心技术
通过对行业通用技术、产品特性、工艺特性、材料特性、设备特性的研究以 及与上下游联合开发、与国内高校技术合作等,并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公司在 各业务板块形成了多项自主的产品技术、设计技术和工艺技术,可提高产品性质、 加工精度、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公司目前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包括原材料配方、 内部电路设计、流延技术和内连接技术、产品制程技术、产品测试技术等,所有 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和积累。该等应用技术及工艺水平目前在被动元器件行业 中处于较高水准。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了多项关键技术。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获授权且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专利共 99 项, 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
(四)研发水平
公司通过密切跟踪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增加研发投入和研发 技术人员配置,根据各业务板块特点设立专门的研发事业部,拥有材料研发中心、 磁性器件研发中心、RF 设计研发中心等多个研发中心,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新 产品开发,整体研发力量和技术水平较强。
公司拥有一批较为稳定的长年从事陶瓷及微波产品设计、材料、工艺、设备、 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 研发技术人员 338 人,占总员工人数的 8.98%。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营业收入 | 159,535.61 | 181,774.39 | 167,164.09 | 144,133.69 |
| 研发费用 | 6,425.50 | 6,244.70 | 5,611.70 | 5,660.15 |
| 研发费用占比 | 4.03% | 3.44% | 3.36% | 3.93% |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
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如下: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3
| 项目 | 2020.9.30 /2020 年1-9 月 |
2019.12.31 /2019 年度 |
2018.12.31 /2018 年度 |
2017.12.31 /2017 年度 |
|---|---|---|---|---|
| 资产总额(万元) | 379,511.98 | 339,344.53 |
315,483.42 | 310,937.9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万元) |
213,947.56 | 205,867.12 |
201,365.10 | 188,372.84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2.47% | 30.61% | 22.96% | 24.42% |
| 营业收入(万元) | 159,535.61 | 181,774.39 |
167,164.09 | 144,133.69 |
| 净利润(万元) | 8,191.19 | 5,923.48 |
14,225.83 | -35,069.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 |
7,107.39 | 4,509.10 |
13,168.82 | -35,119.8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
5,269.98 | 942.97 | 11,137.85 |
-37,067.7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0 | 0.06 | 0.19 | -0.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0 | 0.06 | 0.19 | -0.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 | 2.21% | 6.76% | -17.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 |
26,784.09 | 24,032.16 |
10,012.81 | 18,027.46 |
| 现金分红(万元) | - | - | -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4.03% | 3.44% | 3.36% | 3.93% |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直接影响消费者对电子产品的消费热情,关系着整个电 子行业的发展速度及增量空间。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通信和消费类电子行业发 展趋缓的背景下,移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 增速下滑态势,也加剧了智能终端领域的市场竞争,促使上游元器件行业价格下 调、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精密电子元器件供应商,电感和射 频器件产品系列丰富、应用较为广阔,5G建设带动的通讯及电子信息市场繁荣 发展也为公司发展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国际贸易争端愈演愈烈,或新冠疫情 对宏观经济的冲击短期内难以消除,导致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将制约未来的 设备和材料进口,影响电子消费品品牌厂商的产销规划,进而降低电子元器件行 业的总体市场需求,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4
电感的行业竞争格局由日企主导,以TDK、村田、太阳诱电为首的日企占据 前三位,合计市场占有率超过40%;而在LTCC射频器件领域,日本的村田、京 瓷、TDK、太阳诱电以及美国的博世、CTS等龙头厂商占据69%以上的市场份额, 村田、TDK、太阳诱电、Skyworks、Qorvo等主流厂商对SAW滤波器的垄断程度 更是高达95%以上,国际厂商在产品、技术以及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的竞争优势 明显,该类高端电子元器件的国产化率较低。随着自主可控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国产化替代进程加速,国内电感厂商和射频器件厂商纷纷把握机遇加大投入,以 匹配下游品牌客户的产业链需求。面对5G建设和国产替代这一历史机遇,公司 未来将面临来自国际竞争对手和国内元器件厂商的双重竞争,尤其是在目前国际 龙头厂商占据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国产替代之路任重而道远,市场竞争风险较大。 2、经营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所处的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根据收到订单安排生产计划进行备货,但也 会根据未来销售预测提前准备一定的安全库存。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存货 的账面价值62,263.69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合计9,447.65万元。其中子公 司星源电子存货占比较高,截至2020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41,037.73万元,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8,855.47万元。由于星源电子会根据上游玻璃厂商出厂价格情 况进行集中采购以降低采购单价,因而采购量较大、备货周期较长,存在部分库 龄一年以上长库龄存货。如果公司未来无法获得足够的订单以消化库存,将导致 存货需进一步计提跌价准备,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2)折旧及摊销金额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产项目”、“射频滤波器 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个需要资本化投入的建设项目。上述项目 建成运营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项目完全达产需要一 定时间,达产前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将给公司业绩增 长带来一定的影响;若未来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且公司无法保持盈利 水平的增长覆盖固定成本支出,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 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5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产能扩张以及新技术研发,是一项涉及战略布 局、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细节把控等方面的全方位挑战,已经过慎重、充分的 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和产品积累以及客户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布 局。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 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市场开拓、客户接 受程度、销售价格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差异,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 如果市场需求、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项目延期、 投资超支、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 预期目标。
(4)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较快,2015年公司收购星源电子拓展了LCM产 业链,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产了“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MPIM及 MPSM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夯实了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于2017年收购了 主要生产基站端变压器和电感器产品的金之川,进一步扩充产品线,优化了收入 结构。几大业务板块同时发展令公司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等难度大为增加,对公 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和达产,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 水平及专业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不能及时完善各项运营机 制,公司将难以实现各业务单元的有效协同和稳健发展,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 率和业绩水平。
(5)精密元器件技术革新风险
电感行业和射频器件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设备价值大等属性,在下游电子 产品升级换代的推动下,对上游元器件技术和设备的及时更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虽然公司近年来通过持续研发与技术升级,与国际竞争对手的差距缩小,市场份 额有所提升,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投入,把握行业技术革新趋势,可能 与国际竞争对手技术差距扩大,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力减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6)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处的高端电子元器件行业,对高技术人才的需求较强。经过多年深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6
公司集聚了一批具备材料学、半导体、化工、测量、电路等跨学科能力的专业高 端人才,研发、生产经验丰富。随着国产化的逐步实现,产业转移一方面带来了 高端人才争夺日益激烈、人才总量供应不济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同行业公 司进行人才抢夺的风险,而核心技术人员的留存, 将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造成 较大影响。
3、商誉减值风险
2015年8月13日,公司完成了对星源电子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该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确认了5.77亿元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17年星源电 子因经营业绩不达预期计提3.95亿元商誉减值;2020年因受疫情及其他外部经济 因素影响计提3,159.36万元商誉减值。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商誉账面净值 主要包括收购星源电子产生的商誉1.50亿元和收购金之川产生的商誉1.64亿元。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品迭代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若子公司星源电子和金之川 后续经营状况下滑,则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4、因本次发行导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
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将快速扩 大,资产负债结构更加稳健,但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实现预期效益 需要一定时间,项目实施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整体业绩贡献较小, 公司净利润的增幅可能小于股本的增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 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5、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 到本次发行实施完毕需要一定周期。在此过程中,本次发行可能因如下事项而被 调整或者终止:( 1 )上市公司出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情形;( 2 )在本次发行推进过程中,市场可能会发 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发行条件;( 3 )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发行方案 产生影响;( 4 )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使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7
次发行被迫调整或终止。倘若发生上述情形且本次发行涉及的各方无法就发行方 案的修改或完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发行存在调整方案或被终止的风险。
6、股市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 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 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 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证券种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0,909.4321 万股(含本数)。
在上述范围内,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涉及股本变化事项,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特发集团和张美 蓉女士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其中,特发集团同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不低于最终实际发行股票总数的 26.37%(含本数),且认购后控制公司的 股权比例低于 30%(不含本数)。张美蓉女士同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5,000 万元(不含本数)。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8
除特发集团和张美蓉女士外,其余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 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除特发集团和张美蓉女士外,其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 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 超过 139,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产项目 | 49,279.01 | 45,600.00 |
| 2 | 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 | 47,518.98 | 43,900.00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250.19 | 8,5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1,000.00 | 41,000.00 |
| 合计 | 148,048.18 | 139,000.00 |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 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9
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 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
7、承销方式:代销。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颜利燕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 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职于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2007 年 7 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 齐心文具 IPO、科士达 IPO、网宿科技创业板 IPO、方兴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等项 目,主持完成了中新科技 IPO、耐威科技 IPO、同为股份 IPO、广发证券非公开 发行、齐心集团非公开发行、金地集团公司债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 业经验。
张伟权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总监,保荐代表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学士。2009 年至 2012 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2012 年 9 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现 场主持或参与了同为股份 IPO、齐心集团非公开发行、金地集团公司债、建装业 新三板挂牌及定增、东方嘉禾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 验。
(二)项目协办人
李龙侠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 TMT 业务总部业务经理,通过保荐代表人 考试,经济学硕士。2015 年 6 月加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先后参与渠 道网络 IPO、蓝思科技可转债、德丰电创 IPO、亿玛在线精选层等项目,具有较 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为:王琳、黄潇锐、赵拓、张宇、朱仝。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0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19.49%股份,而特发集团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深 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信息”)49.80% 的份额,远致富海信息持有发行人 26.37%股份,因此,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间 接持有发行人 2.56%股份。此外,特发集团同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最 终实际发行股票总数的 26.37%(含本数),且认购后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低于 30%(不含本数)。
除上述情况外,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 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合计超过百分 之七;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融资。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 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向贵所保荐深圳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1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
序
本次发行经麦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决策程序。
七、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事项 | 安排 |
|---|---|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2
| 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 |
|---|---|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意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 与发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 与约束体系。 |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 意见 |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数额 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批准。 |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建立发行人重大信息及时沟通渠道、督促发 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 要求和规定。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要求、定期对 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 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 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 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 道。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 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 行关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
| (四)其他安排 | 无 |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
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颜利燕、张伟权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10 层 邮编:518001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3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创业 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交易,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李龙侠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颜利燕 张伟权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