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9, 2020

55318_rns_2020-08-19_d1fee6c8-7db9-4707-861c-03586feae46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捷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就麦捷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1,794,871 股,发行价格为 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999,9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968,674.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8,031,294.59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以下银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
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
生产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836196
2 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 工商银行深圳新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3 补充流动资金 建设银行深圳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7 年 1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深圳南岭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3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 益,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东海 证券、专户银行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补充协议》。

由于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到 期,2018 年 3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在原《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募集资金继续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于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于 2018 年 5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的 7,500 万元募 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于 2018 年 5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剩余的募 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新设一个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11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 1 亿 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同月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保 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 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 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拟投入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 的 16,000 万元资金投入至“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为 了将一体电感产品向“小型化、精密化”方向精进,公司推出了更小尺寸的 MPSM 系列电感,故将“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 及 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同时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 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新设 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该行用于“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 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的 1.6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3 月,公 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四)》。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
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
生产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836196
2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感
生产项目
工商银行深圳新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3 补充流动资金 建设银行深圳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4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感
生产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10852000000305118
5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
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
生产项目
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49771032096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MPIM 及 MPSM 系列一体电感 6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1168900 生产项目

三、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 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在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将原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用于“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 及 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公司将与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在华夏 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项目 账号 专户余额(元)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
频声表滤波器(SAW)封
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10867000000836196 5,151,188.47
MPIM及MPSM系列一体
电感生产项目
10867000001168900 1,059,628.94
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MPIM及MPSM系列一体
电感生产项目
10852000000305118 23,315.22

注: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金额将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新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 全部募集资金分别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行,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麦捷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逊先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