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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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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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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在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新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 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 年11 月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794,871 股,发行价格为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69.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21,968,674.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8,031,294.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6 年12 月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361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以下银行分别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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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
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
生产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836196
2 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 工商银行深圳新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3 补充流动资金 建设银行深圳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公司于2017 年1 月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后为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储,公司于2017 年3 月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 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2018 年1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在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新设一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于2018 年5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的7,500 万元募 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同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保荐机构东 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 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工商银行深 圳观澜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3 月,由于公司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募 集资金已经到期,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募集资金继续以定期存单方式 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户。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2018 年 9 月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在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11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1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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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同月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三)》,协议约定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 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1 月10 日,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 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拟投入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 16,000 万元资金投入至“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为了将 一体电感产品向“小型化、精密化”方向精进,公司推出了更小尺寸的MPSM 系 列电感,故将“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 及MPSM 系列一 体电感生产项目”。 同时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 效率,公司于2019 年1 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新设一个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该行用于“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 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的1.6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 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公司于2019 年3 月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 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四)》。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1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
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
生产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836196
2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
项目
工商银行深圳新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3 补充流动资金 建设银行深圳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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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
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10852000000305118
5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
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
生产项目
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 749771032096
6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
项目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1168900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 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在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 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 将注销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截至2020 年7 月31 日,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行 募集资金项目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华夏银行深圳龙华
支行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
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
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10867000000836196 5,151,188.47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
感生产项目
10867000001168900
1,059,628.94
华夏银行深圳福田
支行
MPIM 及MPSM 系列一体电
感生产项目
10852000000305118 23,315.22

注: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金额将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公司将与交通银行深圳坪山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及华夏银行深 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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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实际使用需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 要,综合考虑了募集资金整体管理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麦捷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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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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